一、“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粤剧主要流行于广东全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等使用粤方言地区的城乡。明末清初,弋阳腔、昆腔传入广东。清代咸丰、道光年间,广东本地班在演出中以"梆簧"(西皮、二簧)作为基本曲调,兼收高腔、昆腔及广东民间乐曲和时调,用"戏棚官话"为基本语言,间杂以粤方言,逐渐形成粤剧。1912年前后,粤剧演出基本上已改用广州方言,表演体系日趋完善,开始在梆簧中穿插民歌小调,并改假声演唱为"平喉"演唱。
粤剧由粤港澳三地通过中央政府共同申报,2009年9月30日,在阿联酋阿布扎比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广东粤剧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继昆剧后我国第二个被列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剧种,表明粤剧艺术得到了联合国的肯定和认同。
二、 历史
关于粤剧的产生和形成,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普遍认为,粤剧于明朝中叶开始萌芽,孕育于本地班。据史载,早在明代嘉靖至万历年间,在佛山、广州,本地班已建立了琼花会馆这一行业组织。经过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了广东化了的江西弋阳腔、江浙昆腔演唱梆黄为主体的剧种,这一剧种实际上是弋阳腔和昆腔与广东本地流行的南音、龙舟、木鱼、粤讴、咸水歌等民间曲调以及广东器乐乐曲结合而成。直至清末民初,逐渐演变为融集南北、中外唱腔音乐,以广州话演唱,从而形成具有鲜明岭南特色的地方戏剧--粤剧。粤剧有别于外省戏曲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既属于中国写意派戏剧范畴,又具有轻快流畅、新款善变的个性,享有"南国红豆"的美誉。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粤剧进人鼎盛时期,增加了剧目,唱腔曲调多元化,造就了一大批以唱腔著称的名家和流派。同时吸收各地剧种做功和北派武打,使粤剧表演艺术更加丰富多彩,更臻成熟。在舞台美术、场景布景上进行革新,引人声、光、电、化等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增加粤剧的魅力,使之成为具有浓郁岭南特色的地方剧种,深入到千家万户、从岭南经济文化中心广州、珠江三角洲发展到全省、广西、港澳地区以及上海、台湾等地操粤语人士聚居之处,并流传到美、加及东南亚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