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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在京成立

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5月18日在北京成立,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共同为中心揭牌。

 
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出席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揭牌仪式并致辞。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亚太中心”)签字暨揭牌仪式今天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隆重举行。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及其访华团随行成员出席仪式。外交部代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秘书处代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官员,日本、韩国驻华使馆代表以及国内数十名知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也参加了揭牌仪式。仪式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庆善主持。

 
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共同为中心成立揭牌。

赵少华副部长和博科娃总干事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建立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第二类)协议》。随后,赵少华副部长与博科娃总干事共同为亚太中心揭牌,并分别致辞。

赵少华副部长在致辞中指出,亚太中心的成立将为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掀开崭新的一页,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中心成立后将致力于宣传和推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组织地区和国际性非遗保护培训活动,提高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会员国在非遗保护方面的能力,为地区和世界非遗保护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揭牌仪式结束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一行参观考察了亚太中心行政办公室、亚太中心会议室及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

2009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5届大会审议通过在中国建立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的申请报告。早在2007年9月,中国文化部正式致函时任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表达了在中国建立由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第2类)的愿望。此后,日本也提出在其本国建立亚太中心的意愿,韩国在2005年即已提出相同意愿。经过协商,2008年中、日、韩三方就三个中心的重点职能达成共识并签署谅解备忘录,即中国亚太中心以培训为主,韩国亚太中心以信息和网络建设为主,日本亚太中心以研究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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