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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遗保护面临“挑战”

对于已经过世的老艺人的作品保护,也存在着种种问题。

“如果要是能建个艺术馆就好了。我现在只能把好多前辈的作品夹在书里面,你知道,很多(作品)都已经酥了(很容易碎)。”刘静兰希望国家能够建立专门的作品保护和展示机构,在保护的同时把作品含义讲解给观众,让剪纸艺术真正传承下去。

我国非遗传承机制的不健全始终困扰着保护工作的推进。

“外患”:文化遗产走不出去

“古琴是‘文人雅士的爱好’却被译成了‘是民间艺术的瑰宝’。”中国艺术研究院外国舞蹈研究室主任欧建平当年负责校审古琴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英文材料,发现翻译存在“硬伤”。

类似的情形还出现在欧建平此前前往菲律宾参加联合国非遗学习班的途中。文化部让他将一套英文版的“中国传统艺术丛书”带给联合国官员以宣传中国传统文化。

“在飞机上打开其中舞蹈内容的分册,发现中国舞蹈史中的很多术语只以拼音形式进行音译,没有对术语含义进行解释。”这让欧建平气愤不已。“联合国的专家看了根本不知道什么意思。”

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而译者得到的报酬不多同样有不利于调动翻译的积极性,欧建平说。

此外,著作侵权现象也不在少数。

“很多专家在没有读过原著的前提下直接引用我的译著,却只在自己发表的作品上写上英文原作者的名字。”在欧建平看来,除了翻译上出现的“硬伤”和侵权现象,以译著为代表的对外传播方式同样存在问题。

“内容太僵硬了,像化石一样的枯燥表述连中国人都不愿意去读,外国人怎么能愿意看?”欧建平谈及多年来对外翻译的体会时说。

经常受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欧建平觉得,较之中国传统文化,西方人更愿意了解与自身有更多相通之处的中国现代文化。“僵化”的内容表述加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中国传统文化对外传播的困境。

“曲黎敏讲解养生时采用的口语化表达方式就很吸引人。”欧建平认为,以实用化的方式生动地向西方受众介绍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反而更有助于他们的理解和接受。

保护:呼唤立法出台

近年来,我国虽已基本形成了文化保护体系,但就“非遗”保护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正是因为专门立法的缺失,才直接导致了“非遗”保护的诸多问题。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说,文化遗产的第一保护人应该是政府。文化部副部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表示,最根本的保护方式是立法。

从世界范围来看,日本、韩国、法国和意大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方面都做得很好。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1950年政府以法律形式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和保护办法。从1955年起,在全国不定期地选拔认定身怀绝技的艺人和工匠,经严格遴选确认后由国家保护起来,每年发给他们200万日元(约14万元人民币)的特别扶助金,用以磨练技艺、培养传人。

而韩国政府制定了金字塔式的文化传承人制度,全国具有传统文化技能、民间文化艺能或者是掌握传统工艺制作、加工的最杰出的文化遗产传承人,共有199名,国家给予他们用于公演、展示、研究、扩展技能的全部经费,同时政府还提供每人每月100万韩元的生活补助并提供一系列医疗保障制度。

在我国,党和国家近几年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公布施行了《长城保护条例》、印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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