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78年9月,国务院下达了《关于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由文化部归口管理》的文件。1981年3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设立国家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专门负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1982年5月,国务院决定文化部、对外文委、外文局、出版局和文物局五单位合并为文化部,由文化部主管对外文化工作。这一系列举措为我国在这一时期不断扩展对外文化关系提供了组织和管理上的保证。
2. 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把发展同各国的文化交流内容写入宪法。为我国不断扩展对外文化交流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
3.1983年,邓小平同志指出:“经济上实行对外开放的方针,是正确的,要长期坚持,对外文化交流也要长期发展”。在改革开放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对外文化关系和交流范围逐步扩大。
4.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文化的发展,不能离开人类文明建设的共同成果。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博采各国文化之长,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建设的成就。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5.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继续广泛地开展民间外交,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增进人民之间的友谊,推动国家关系的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关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新理念。明确提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文化与政治、经济一起构成了我国整体外交工作的三大支柱。
6.2005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了构建和谐世界的理念。
7.2006年,胡主席在美国耶鲁大学发表重要讲话时再次系统阐述了构建和谐世界的政策和主张。文化外宣近年来紧紧围绕这一理念,以生动活泼的文化艺术形式,在世界范围内着力宣传中国关于和谐世界的主张,宣传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和“以和为贵”“强不执弱”“富不侮贫”“和而不同”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观念,宣传我国富邻、睦邻、与邻为善和与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平等互信、在经济上合作共赢、在文化上交流互鉴的政策主张,树立中国和平、发展、合作的形象。
胡锦涛视察毛里求斯中国文化中心
8.2009年,中央领导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刘云山、刘延东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和关怀对外文化工作,一年来,先后就对外文化工作做出60多次批示,重点涉及国家形象塑造、依法管理、战略规划、文化外交、文化安全、文化贸易、文化中心建设、文化走出去、整合资源、统筹协调、春节品牌建设及与对港澳台文化交流等方面。中央领导同志要求我们,从宏观上要紧紧把握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将对外文化工作作为提升国家软实力、树立国家良好形象的长期战略课题来研究,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在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前提下引进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在微观上要求我们更加注重灵活运用体制和机制优势,统筹协调,集中力量办大事,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更多借用商业方式传播中华文化。中央领导同志不仅高度重视对外文化工作,而且亲自出席了一系列重大文化外事活动,如胡锦涛主席出席庆祝中俄建交60周年文艺晚会,在中美建交30周年之际亲自为美国国家交响乐团访华题写贺辞,温家宝总理和刘延东国务委员分别出席了中朝友好年和亚洲艺术节开幕式演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十分关心海外文化中心建设,分别视察了毛里求斯、柏林、首尔、马耳他等中国文化中心。
编辑:陈晓蓉、文一 |